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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带头五整治】冷水江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3-08-24 10:07:49 清廉锑都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深入推动全市“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暨干部作风建设巩固提升活动开展,现将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铎山镇财政所原副所长扈尚军醉驾问题。2022年7月1日晚,扈尚军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集中加油站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扈尚军血液乙醇含量为20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2022年10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2023年7月,扈尚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沙塘湾街道筻溪村原党总支委员陈代海醉驾问题。2022年6月21日,陈代海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经布溪邮政大楼地段时被市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检测,陈代海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69.6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2022年7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22年11月,陈代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2起醉驾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对违纪违法行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当前,我市正在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暨干部作风建设巩固提升活动,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吸取教训,带头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意识,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切勿酒后开车。

责编:康玉洁

一审:熊敏

二审:罗曦

三审:朱宪章

来源:清廉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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