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自3月1日起老年人可凭身份证享受优待 “老年人优待证”不再办理全省正式实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关于取消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通告日前,省卫健委与省老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明确从今年3月1日起,全省正式实行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以下简称“老年证”),老年证将不再办理,现有老年证依然有效。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将把“老年证办理”服务事项从本级政务服务清单中撤出。同时,从3月1日起,省老龄业务管理系统将关闭,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单位不再受理老年证办证服务。对于已经办理老年证的,将与持有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责编:杨雅婷来源:健康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