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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冷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2024-02-18 20:38:36 冷水江市融媒体中心
关于召开冷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2024年2月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冷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在冷江宾馆召开。

责编:扶雄芳

一审:熊敏

二审:罗曦

三审:朱宪章

来源:冷水江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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