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冷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期的决定(2024年2月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冷水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在冷江宾馆召开。责编:扶雄芳一审:熊敏二审:罗曦三审:朱宪章来源:冷水江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