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林业局践行柔性执法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2日讯 近日,冷水江市中连乡坝塘村蛋白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冷水江市中连乡坝塘村违规使用林地0.354亩,冷水江市林业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制止后,当事人立即采取了措施对违规建筑进行了拆除。冷水江市林业局对该案进行了集体讨论,鉴于段某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根据冷水江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依法对段某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该案的办理,是冷水江市林业局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工作的缩影。
近年来,冷水江市林业局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将林业资源管理执法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对符合《行政处罚法》和《若干措施》“从轻、减轻、不予处罚”规定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施行柔性执法,通过集体讨论共作出减轻、从轻行政处罚决定14宗,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3宗。同时,该局主动作为,为企业纾难解困、松绑释负,在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后,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消除发展障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该市林业局执法人员称:柔性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创新和发展方向,它的推行将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高效性,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深远意义,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积极践行柔性执法,为改善全市营商环境作出林业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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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冷水江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