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发热病人就诊的通告 第11号 根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13日18时起,全市范围内所有发热病人一律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没有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药店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和销售退热药物。 特此通告。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3日 责编:杨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