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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头条丨森林防灭火这20条硬措施有多硬?

2022-10-21 09:37:30 赣州市人民政府

自7月以来,江西省赣州市持续高温少雨干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经赣州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赣州市森林防灭火工作20条硬措施》,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措施》要求,压紧压实县乡各级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到责任无死角、工作无盲区。全市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颁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造林整地、烧除疫木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务必确保用火安全。在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或高火险等级天气,严格管控一切林区、林边各类作业(含项目施工、生产加工等),一律停止野外特殊用火审批。

《措施》明确,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市级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内容,将县(市、区)森林防灭火分管领导纳为访谈对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须履职尽责,主动配合,结合部门职能在火险预测预报、宣传教育、公墓区管理、移风易俗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林业部门要主动履职、充分履职,在“防”字上做足功夫,公安机关对每宗火灾都要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理。电网企业要对输配电设施特别是山区重要线路全面检修,及时消除隐患。

《措施》强调,在重要节点时期、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或高火险等级天气,组成工作组到挂点县蹲点督导。对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实行“五个一律”措施,即:一律实行市级提级调查,一律由市级派员现场督办,一律对所属乡镇实行重点管理,一律从严从快从重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肇事者责任,一律全市通报。对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市、区),视情约谈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召开现场推进会,由火灾发生县领导作表态发言。对30天内连续发生3起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县(市、区),发生2起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乡(镇),发生1起亡人或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直接对该县(市、区)、乡(镇)实施重点管理。

《措施》要求,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规定,实行野外火源管控网格化管理,组织村组干部、护林员加密巡查,落实野外火源“最后一公里”管控责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营造“群防群治”格局。对年度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持续开展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执意违规用火者,依法实行顶格处罚、从严处理。在重要节点时期,实行乡村工作一边倒,组织乡村干部、护林员深入林区、林边巡查,在进山路口建点设卡,安排专人24小时看守,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

《措施》要求,编制规范统一的全市森林防灭火宣传手册或宣传单,组织各地结合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全覆盖宣传。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由工信部门组织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确保所有进入辖区境内人员都能接收预警提示短信。对本地用户每三天至少发送一次短信提醒。

《措施》提出,全面推广无人机巡防,通过购置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各县(市、区)保障5架以上无人机投入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面推广“以水灭火”战术,各县(市、区)配备消防水泵5台、水带5公里以上,确保满足扑火需要。对县、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并强化演练,确保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市森防指及时调度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直升机等力量支援,县乡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前往火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调度,确保科学、高效、安全扑救。各地要保障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建设规模、人员待遇、设施建设等。

《措施》要求,加强技防、物防能力建设,逐步将“雪亮工程”等监控设施向城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林区延伸。加强景区入口管理,配备火种检测设备,凡进入景区必须对火源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景区。在进山路口、景区入口、圩镇出入口等地推广智能感应喇叭。林业部门抓紧制定全市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措施》强调,严肃值班纪律和森林火灾报送纪律,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同时离开辖区。实行火情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做到口径一致、归口上报、信息共享,对因迟报、瞒报、漏报贻误战机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赣州市森林防灭火工作20条硬措施

1.压紧压实县乡各级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到责任无死角、工作无盲区。

2.全市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颁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因造林整地、烧除疫木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务必确保用火安全。

3.在重要敏感时期、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或高火险等级天气, 严格管控一切林区、林边各类作业(含项目施工、生产加工等), 一律停止野外特殊用火审批。

4.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市级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内容,将县(市、区)森林防灭火分管领导纳为访谈对象。

5.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须履职尽责,主动配合,结合部门职能在火险预测预报、宣传教育、公墓区管理、移风易俗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林业部门要主动履职、充分履职,在“防”字上做足功夫,公安机关对每宗火灾都要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处理。电网企业要对输配电设施特别是山区重要线路全面检修,及时消除隐患。

6.在重要敏感时期、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或高火险等级天气, 组成工作组到挂点县蹲点督导。

7.从9月23日开始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实行“五个一律”措施,即:一律实行市级提级调查,一律由市级派员现场督办,一律对所属乡镇实行重点管理,一律从严从快从重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肇事者责任,一律全市通报。

8.对森林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市、区),视情约谈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召开现场推进会,由火灾发生县领导作表 态发言。对30天内连续发生3起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县(市、区), 发生2起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乡(镇),发生1起亡人或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直接对该县(市、区)、乡(镇)实施重点管理。

9.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规定,实行野外火源管网格化管理,组织村组干部、护林员加密巡查,落实野外火源“最后一公里”管控责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营造“群防群治” 格局。对年度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

10.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持续开展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 为,对不听劝阻,执意违规用火者,依法实行顶格处罚、从严处理。

11.在国庆、党的二十大、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敏感时期,实行乡村工作一边倒,组织乡村干部、护林员深入林区、林边巡查,在进山路口建点设卡,安排专人24小时看守,逢车必检查,逢人必告知,做到死看死守,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

12.全面加强“聋、哑、痴、呆、傻”等重点人员管理,对每个重点人员逐一落实1名乡村责任人、1名亲属监护责任人。

13.编制规范统一的全市森林防灭火宣传手册或宣传单,组织各地结合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全覆盖宣传。

14.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由工信部门组织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确保所有进入辖区境内人员都能接收预警提示短信。对本地用户每三天至少发送一次短信提醒。

15.全面推广无人机巡防,通过购置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各县(市、区)保障5架以上无人机投入森林防灭火工作。

16.全面推广“以水灭火”战术,各县(市、区)配备消防水泵5台、水带5公里以上,确保满足扑火需要。

17.对县、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并强化演练, 确保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市森防指将及时调度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直升机等力量支援,县乡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前往火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调度,确保科学、高效、安全扑救。

18.各地全面落实《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保障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建设规模、 人员待遇、设施建设等,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全市通报。

19.加强“技防、物防”能力建设,逐步将“雪亮工程”等监控设施向城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林区延伸。加强景区入口管理,配备火种检测设备,凡进入景区必须对火源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景区。在进山路口、景区入口、圩镇出入口等地推广智能感应喇叭。林业部门抓紧制定全市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规划,加快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20.严肃值班纪律和森林火灾报送纪律,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同时离开辖区。实行火情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做到口径一致、归口上报、信息共享,对因迟报、瞒报、漏报贻误战机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来源丨赣州市人民政府

责编:周晓明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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