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服务 民生 托“关系”帮子女找工作,18名老人掉入诈骗陷阱,被骗260余万养老钱

托“关系”帮子女找工作,18名老人掉入诈骗陷阱,被骗260余万养老钱

2022-07-04 10:48:27 锦州网警巡查执法

无学历要求、总部直签、

安排国企工作岗位……

这样的好事你心动吗?你相信吗?


近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网安大队成功侦破一起针对老年人以帮其子女找工作为由实施诈骗的系列案件。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了老年人辨识能力弱、社会知识不足,为子女找工作心切的特点,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金,严重侵害了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2022年6月27号,网安大队陆续接到多名受害群众报警,称在帮子女找工作时被人骗了钱财。经统计,共有18名老年人被骗养老金26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网安大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迅速控制嫌疑人张某珍。据嫌疑人张某珍供述,自2021年5月开始,其伙同张某闽向外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张某闽在某国企内“本事大、熟人多”,可以为他人解决工作、换岗等问题。2021年6月以来,卢某、刘某、严某、胡某等人通过张某珍找到张某闽,希望为子女安排工作。而嫌疑人张某闽对找上门的“求职者”来者不拒,每人收取10万至15万不等的“求职经费”。张某闽收取老年人的养老钱后,并未帮助老年人的子女去安排工作,所收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销和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闽、张某珍已被渝水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已退回被骗款14万元,民警正在积极开展挽损工作,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新余网警提醒:

老年人在积极的帮子女找工作时,擦亮眼睛,谨防诈骗。老年群体,因辨识能力弱、社会知识不足。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种种骗局、圈套骗取老年人钱财,对社会和谐安定制造了巨大隐患。老年人应当认真甄别,提高警惕,一旦觉察被骗及时报警。


责编:康玉洁

来源:锦州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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