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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在线 | 摩托车驾驶员头部受撞击 幸“盔”有它在

2024-08-16 19:54:22 冷水江市融媒体中心 段姝 曹丹

新冷水江8月16日讯(段姝 曹丹)近日,我市禾青镇发生惊险一幕:摩托车驾驶员违规超越拖挂车,导致驾驶员与车辆侧翻倒地,被推行一段距离。所幸的是,摩托车驾驶员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得到有效保护,仅造成腿部受伤,并无生命危险。

这天下午18时45分许,当事人邓某友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禾青镇杨坪村方向驶往三尖镇方向,途经禾青转盘地段时,遇另一当事人谢某飞驾驶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在其前方行驶。当时,邓某友驾车从拖挂车右侧超越后,又立即左转弯。由于拖挂车体积大,存在视线盲区,谢某飞观察不足、临危措施不力,导致拖挂车右侧前保险杠撞住摩托车左侧中部,邓某友与车辆侧翻倒地向前推行一段距离后,才采取制动措施。最终,造成两车受损,邓某友受伤。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石志说:“这个摩托车司机因为戴了头盔所以只造成腿部受了一点伤,如果这个摩托车司机没戴头盔,会造成头部损害乃至生命危险。”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定:当事人邓某友驾车安全意识不强、违规从右侧超越目标车辆,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是引发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谢某飞驾车观察不周,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是引发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事故责任厘清了,双方当事人对于事故事实与成因也没有争议,万幸的是未造成人员死亡,但事故留给我们的思考才刚开始。当前,市交警大队正在全市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223起。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石志说:“我们公安交警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骑乘,其次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

责编:扶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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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冷水江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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