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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告市民书

2021-03-25 15:04:21 冷水江新闻网

冷水江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告市民书

  为巩固我市“三创”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给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推动城市品位再上一个新台阶。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1年4月在全市开展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现将与市民有关整治内容向广大市民告知如下:

  1、对乱吐乱丢乱扔乱泼的行为进行整治;

  2、取缔主次街道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各种流动经营摊点,严禁各类流动经营摊贩沿街流动叫卖,取缔车辆沿街贩卖行为;禁止在主次街道人行道上乱摆桌椅板凳、垃圾篓、潲水桶、占道洗菜洗碗、宰杀畜禽鱼等行为;禁止在人行道上下棋、打牌玩麻将、摆桌饮茶闲聊。

  3、对占用冷江市场、波月市场、桃园市场等已建大小农贸市场出进口摆摊设点的行为进行规范与取缔。

  4、禁止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规范人行道上摩托车,助力车等车辆停放。

  5、从严处治建筑渣土运输沿途撒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行为。

  6、从严处治沿途撒漏污染路面与严重超高超重装载进入城区行驶的车辆。

  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既是市委、市政府建设“健康幸福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重要的一环,目的是使我市环境卫生明显改观、空气质量明显提升、市容秩序明显好转,让城市干净、整洁、有序。希望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对照整治方案,自我整改、自我约束,提高环保意识,确保城区的清洁。对不遵守整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府将依法依规对其实施教育、处罚。

  冷水江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请广大市民积极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到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推动城市品位和形象再上一个新的档次。

  冷水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3月23日

  附:

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行政处罚标准

  一、门店、行人乱吐乱丢乱扔乱泼。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二、车辆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摆设摊点。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市区内擅自设置屠宰点。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流动商贩不在规定区域和时段经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七、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在道路、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散发广告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或者渣土、沙石等沿途撒落。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十、未设置围挡作业、未对施工场地进出路口和出场车辆冲洗、未将泥浆和渣土等废弃物运到指定地点处置,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编:杨雅婷

来源:冷水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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