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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2011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督查情况通报

来源:  时 间:11年09月22日   作 者:冷水江市纪委  冷水江市教育局  冷水江市物价局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工作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2011年8月30日—31日,市纪委、市物价局和市教育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和收费公示制度巩固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联合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检查资料、调阅帐目、核对标准、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全市秋季教育收费情况。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次督查涉及全市中小学校共43所,其中高中3所、初中20所、小学20所,督查对象主要以公办学校为主。督查的重点是各学校是否按娄底市物价、财政、教育三家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费;收费项目是否在学校醒目位置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补课行为;教辅资料征订等自愿收费项目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等。

  2、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学校均严格按照娄底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我市2011年秋季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娄价费[2011]74号)文件要求和标准收费,教辅资料按照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推荐教辅用书目录的通知》(娄教通[2011]84号)规定范围由学生自愿征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分必交和自愿两部分,其中必交部分为作业本费,自愿项目有教育基金、饮水费、教辅费、期刊费、保险费、“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读书活动读本费等;高中学校分必交、代收和自愿三部分,其中必交部分为学费,代收部分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伙食费、光盘费、择校费,自愿部分有教育基金、教辅费、期刊费、保险费、“文明美德伴我成长”读书活动读本费等。督查中未发现学校提高标准收费、增加收费项目、 “搭车”收费等违纪违规现象。

  3、所有学校均在学校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进行了公示。收费过程中,各学校的绝大多数班级均在黑板板上将收费项目分类公示,收费票据开列规范。自愿收费项目均由家长或学生签字认可,操作程序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二、主要问题

  虽然全市教育收费规范化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公示制度也已普遍实施,但个别学校在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上仍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对照整治教育乱收费及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的要求,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物价上涨等原因,中小学教辅资料征订费相对于往年有所增加,加之部分学校未将自愿收费项目对学生和家长作充分解释和说明,少数学生和家长对自愿部分不是很了解和理解,以致造成少数家长意见较大。

  2、部分学校收费公示工作有待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少数学校 “公示栏”上应公布的项目,标准、文件依据、举报电话等不全面;有的学校仍然用一般纸张进行临时公示,没有固定公示栏牌;少数学校将公示牌收藏起来,没有按规定放置醒目位置,无法充分体现公示效果。

  欢迎全社会对教育收费进行监督,如有学校或教师超出上级文件规定标准和范围进行收费,请及时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举报电话:15207387885(冷水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冷水江市纪委(公章) 冷水江市教育局(公章) 冷水江市物价局(公章)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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