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政通〔2011〕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冷水江市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冷政函〔2011〕11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道正常的水事秩序,保障防洪、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资水干流冷水江段。
二、整治对象:资水干流冷水江段的采砂(淘金)船舶及砂石堆场。
三、整治内容:集中整治非法采砂、淘金、乱采滥挖、乱堆乱弃、非法建砂石场行为。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立即停止采砂作业行为,并将违法采砂船舶靠岸等候处理,否则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一)未办理《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作业许可证》或《湖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生产作业许可证》已过期的;(二)采砂船舶证照不全的;(三)未按许可范围、时间、方式进行采砂作业的;(四)因采砂造成水工程损坏、河势改变、水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
五、所有证照不全的砂石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立即停止生产,等候处理。否则,依法予以取缔。
六、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从重处罚;对阻挠、抗拒执法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